各位校督导、院督导:
为持续强化课堂教学质量监控,落实督导工作相关管理要求,扎实做好听课评课工作,本学期起正式启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开展督导听课相关工作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听课人员及要求
校院两级督导需按《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》(合工大教务函〔2026〕1 号)(附件1)标准完成听课学时:
1.校督导
每学期听课评课不少于10次,其中公共基础课、核心专业课听课不少于6次;
每学期抽查实验、实习、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不少于4次。
2.院督导
全覆盖要求:对本院开设的全部本科课程(含实验课)至少听课1次;
个人最低任务:每位院督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次;
实践检查:每学期检查实验、实习、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不少于3次。
二、重点听课对象
1.拟申报下一年度高级职称教师系列的教师课程:由教师本人在系统内提交一门课听课申请,并提交相应课程材料(主要包括:教学大纲、教学设计、课件、教学日历),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。校督导根据系统推荐对其展开听课评价,听课评价结果将作为其教学效果测评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。
2.青年教师课程:年龄在40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,督导专家根据系统推荐对其开展听课。
三、听课说明
1.为提升听课反馈信息化水平,本学期起正式启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开展督导听课相关工作,鼓励线下随堂听课,听课后应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流反馈听课结果,助力其提升教学水平。
2.线上线下听课结果均须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内在线填报听课问卷,具体反馈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。
3.登录方式
网页端:信息门户-业务系统-教学质量管理平台,或https://jxpj.hfut.edu.cn;
微信端:关注公众号【合工大教务】,绑定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密码,进入【师生服务-教学评价】。
4.评价说明:实名登录、匿名提交;按课程类型匹配对应评价量表;客观理性评价。
5.听课评价提交后,授课教师请及时登录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查看听课评价意见,按要求完成反馈。各单位听课管理员负责跟踪提醒本单位教师,督促教师及时完成意见反馈,做到应反馈尽反馈。
合肥校区:
何老师,联系电话:0551-62901108;邮箱:heyiwen@hfut.edu.cn
宣城校区:
吴老师,联系电话:0563-3831051;邮箱:wuzhige@hfut.edu.cn
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
2026年10月30日